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立法和监管
发布时间:2023-06-19
第三,应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的外部风险予以足够关注。如果核心技术、产品、服务的供应不能自主可控,相关产业就会地基不牢,就有在紧要关头被断供、“卡脖子”的风险。参考域外供应链安全保护实践最新动向,有以下做法可供借鉴:一是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增强识别和降低供应链或其使用的第三方产品、服务的风险的能力;二是要求运营者应当注重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其他日常活动依赖程度高的设备提高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三是要求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客体所用的软硬件及服务实现国产化替代,保障供应链自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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