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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公安追踪电诈带破银行卡买卖案

发布时间:2019-07-10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史学德 “我就是把亲朋好友名下不用的银行卡换成钱了,就犯罪了?”7月7日22时45分许,罗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河南省鲁山县时不停地问道。日前,鲁山警方在侦破一起电信诈骗案时,循线追踪破获了这起银行卡买卖案。
  1月7日,31岁的王某到鲁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去年她在某婚恋网认识一名自称陈某的男子,经微信聊天逐渐熟识后,陈某让她帮忙在一个名叫时时彩的网站管理投注账户。她帮陈某投注后发现盈利空间很大,自己也进行了投注,并把这个赚钱的门道告知了闺蜜李某,李某也开始进行投注。
  直至2019年1月初,两人发现账户不能进行提现,发现与公安机关公布的典型诈骗案相似,意识到可能被骗了,遂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至报案时,两人分别被骗7.95万元和5万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调取银行取款录像,进行开展分析研判和走访排查,很快锁定并成功抓捕以许某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10人,缴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3台、手机30部、银行卡70张。
  在对此案进行侦查中,民警发现有一个团伙专门为其提供转账银行卡。循线追踪,鲁山警方迅速锁定以贵州省六盘水罗某为首的专门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转账银行卡的团伙。6月底,范钦烨带领10名民警赶赴贵州省六盘水市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半个多月的摸排走访、蹲点守候、调查取证,最终成功抓获以罗某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手机卡、银行卡近百张。
  经审讯,罗某如实供述了专门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的犯罪事实。罗某供述称,自己的团伙成员借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在移动通讯部门开设手机卡,然后再到各个银行实名办理银行卡和U盾,一张身份证可以办理多张银行卡,办好银行卡后,他们以每张800元的价格从开办人手里买走,罗某再从团伙成员手中以每张15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最后以每张4000元的价格卖给电信诈骗团伙。
  办案民警介绍说,电信诈骗分子骗到钱后需要将赃款迅速拆分到大量银行卡内,一个买卖银行卡的黑产链条由此产生。罗某团伙贩卖给电信诈骗团伙的银行卡涉及全国各地,且人数多,追查起来耗时长,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鲁山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罗某等9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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