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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七大问题待解决

发布时间:2019-07-17

曾有媒体报道,一位外卖小哥在多次为一家酸菜鱼店送餐后,对这家餐馆脏乱差的环境忍无可忍,终于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而近日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网络餐饮消费维权舆情数据报告(2018~2019)》显示,食品卫生安全仍是网络餐饮消费关注度最高的问题。

网络餐饮又称餐饮业网络经营,是餐饮业和网络结合后的新业态,也被称为外卖O2O。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8年我国在线外卖收入高达4712亿元,占全国餐饮业收入比重上升到10.6%,在线外卖用户规模约3.6亿人。网络餐饮市场发展迅猛,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网络餐饮毕竟属于新生事物,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制约了网络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报告》通过汇总2018~2019年6月的网络餐饮舆情信息,分析探讨网络餐饮消费的治理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及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以期提出网络餐饮消费问题的解决思路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舆情数据显示,尽管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但网络餐饮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报告通过对监测到的52836条敏感(负面)网络餐饮舆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现,网络餐饮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卫生安全、不正当竞争、套证或假证经营、订单配送问题、侵犯个人隐私、外卖员素质参差不齐、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等七个方面。其中,食品卫生安全、不正当竞争、套证或假证经营等问题关注度较高,依次排在前三位。

为了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报告》提出如下建议: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网络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处罚力度,遏制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讨建立网络餐饮治理新模式;倡导企业合规经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推进网络餐饮服务社会共治。

对此,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秘书长成功表示:“我们将与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合作,在‘首都食安法治行动’中开展‘食安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企业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的营商环境,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随着法律的完善和监管的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总体势态好转。但网络餐饮经营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消费者选择网络餐饮只能通过平台上的文字、图片等信息资料了解饭店情况,不能看到饭店的真实情况,更不可能有效辨别其销售的食品是否卫生安全。所以,网络餐饮目前仍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有效查处难等问题。对待网络餐饮这样的新兴业态,不仅需要监管部门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还需要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把网络餐饮推上健康发展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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