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 | 关于法定数字货币 央行一个月内两度辟谣
12月11日,央行微信公号发文称,近日有个别机构将相关产品冠以“DC/EP”或“DCEP”之名进行交易,人民银行重申: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同时,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
央行官网公告截图
此前,央行11月13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公告表示,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延伸阅读:央行称从未发行任何“人民币(纪念币)珍藏册”
近期,一些不法商家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声称发行“第某套人民币珍藏册”等人民币类收藏品,欺骗消费者。央行官网发布“关于防范冒用人民银行名义销售人民币类收藏品的风险提示“,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受骗。
央行称,人民银行从未发行过任何“人民币(纪念币)珍藏册”“人民币(纪念币)大全套”“人民币(纪念币)纪念册”类产品,任何宣称“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回购”,以人民银行名义进行宣传的人民币类收藏品均为虚假宣传,请公众注意防范。
此外,人民币类收藏品的买卖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央行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人民币类收藏品时,应谨慎选择购买渠道,甄别真伪,不要误信虚假宣传,防范利益受损。人民币(纪念币)发行信息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为准。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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