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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网络谣言不攻自破?做到这些很重要

发布时间:2020-05-07

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健康卫生、经济社会等各类谣言在网上滋生,降低了权威信息的公信力,增加了民众的焦虑和恐慌心理,对疫情期间的社会秩序造成危害。那么,网络谣言为何能轻易获得信任?如何进行有效的网络信息治理?

建立“一核多元”的网络宣传主体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迅速在网络空间中传播,并获得民众的关注,不仅和网络技术的逐步成熟、网民数量的急速增长有密切关系,也同网络权威结构有关。

韦伯在探讨现代社会转型时,区分了三种权威类型,即“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权威。“传统型”权威,由传统沿袭下来的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保障其合法性。“魅力型”权威,由“特殊的人格品质”来保证其合法性。而“法理型”权威以目的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等理性认同维系其合法性。当下中国的网络社会也可以适当借鉴这种划分,分为以官方媒体为代表的“法理型”权威和以社会团体、网红等意见领袖为代表的“魅力型”权威。

“法理型”权威,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网络中的虚拟主体,以及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虚拟主体。官方权威的“合法性”,一方面来源于长久以来中国社会对官方权威性与生俱来的传统意识,另一方面更是由于对官方信息可靠性、科学性的理性认同。但随着各种信息渠道的多元化,当民众在官方媒体渠道无法获取更多所需的信息,同时又对疫情以及现实压力感到恐慌,就会通过网络上其他虚拟主体获取信息。如果应对不当,可能引发政府公信力降低,造成民众群体性恐慌和非理性行为等社会问题。

“魅力型”权威,在网络社会中指那些依靠人格魅力赢得受众,并掌握一定话语权和网络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其典型代表有两种,一种是以民间社会团体、企业为背景的新兴大型网络平台;另一种是“网络红人”,包括高关注度的微博大V、微信公众号,豆瓣、知乎等网站大牛,抖音、快手、腾讯微视等短视频平台的人气主播等。由于其服务性的信息投放理念和个性化的信息呈现方式,这些“意见领袖”成为网络社会的“魅力型”权威。

网络谣言的基本载体是各类形式的信息。因此,网络辟谣的关键是信息控制。当下,应以官方媒体等法理型权威为核心,以新兴网络平台、网络红人等魅力型权威为补充,建立“一核多元”的网络宣传主体结构。“一核多元”的核心是以官方媒体为代表的法理型权威,由这类网络主体发布权威信息,并通过行政渠道、市场化渠道等多种方式,将信息迅速传导至其他网络权威主体。

网络信息治理的基本策略

破除网络谣言,根本是要回归多元网络主体的协同,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手段相互补充,优化网络共生关系,使网络谣言不攻自破、无所遁形。

一、宣传主体协同

官方媒体在承担重大疫情宣传教育主导性角色的同时,必须和网络平台、“网络红人”等魅力型权威形成角色协同,以期达到良好的效果。

在重大疫情的宣传过程中,作为法理型权威的官方媒体,核心的角色规范是提供绝对真实、权威的信息。稍有差池,就会违背民众对它的社会期望,从而产生“角色失范”。因此,面对网络谣言,官方媒体应该以事实为依据,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文本语言形式,对网络虚假信息予以澄清,力求言简意赅、无懈可击。

作为魅力型权威之一的专业性网络平台,其核心的角色规范是提供专业化、体现平台特色的信息。因此,需要在官方文本的基础上,发挥其大数据分析和用户数据积累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对各类民众进行文本语言的转化,以民众能够接受的信息载体、语言形式对官方文本进行拓展性说明,方便民众领会和理解官方媒体的话语内涵。

二、信息资源整合

信息资源是网络共生的核心要素,是维系网络宣传主体与民众的纽带。所谓信息资源的整合,主要指不同宣传主体提供的信息资源互相之间形成配合。尤其在网络辟谣过程中,要提高信息整合质量。

其一,是权威信息源的一致性。信源的可信度,很大程度影响了民众的信任度。研究指出,辟谣的过程,一般经历普通网民发现谣言—专业性团队批驳谣言—传统权威媒体终结谣言三个基本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专业性团队作为辟谣的中坚力量,针对谣言做出科学、全面的解释,是辟谣是否有效的关键。因此,在多元协同的网络辟谣过程中,维护信息源的一致性,是辟谣信息本身权威性、科学性的保障。

其二,是多元信息的互补性。网络谣言往往产生于官方信息的“未尽之言”,也就是谣言相关问题在权威信息中说法模糊的部分。消除谣言,就要将官方信息的“未尽之言”通过多个渠道说尽、说透。一方面,可以通过官方媒体多阶段发布,对整体情况进行逐步补充说明。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多种渠道,采用不同方式将谣言相关主题的证据进行补充发布,形成“无影灯效应”。

三、信息沟通有效

网络权威的“一核多元”结构,决定了网络宣传要想有效,需要多元化的网络宣传主体,并与民众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和理解机制。如果说权威专家、官方机构的信息属于“科学世界”,那么民众所能接受的信息则属于“生活世界”。如何构建“科学世界”与“生活世界”的桥梁,使官方信息通过有效沟通进入民众生活,使民众更好地理解呢?借鉴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理论,网络信息治理的方式应当符合“真理宣称”“真诚宣称”和“正当宣称”三准则。

其一,是权威信息的及时性与全面性。有效沟通的基础,是信息的客观性与表达的真切性,这符合“真理宣称”和“真诚宣称”的原则。作为法理型权威,尤其是具有官方背景的专业性团队,是网络社会中民众最为信任的信息发布者。网络辟谣的关键性过程,就在于第一时间呈现“被认为真实”的信息,做到及时发布,缓解民众的恐慌情绪。同时,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要实时更新和发布可靠的研究成果,消除民众的顾忌心理。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国家卫健委、相关研究机构通过各种网络渠道,发布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病理分析成果,并提出较为明确和有效的疾病预防措施,对防止疫情扩散、稳定民众心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其二,是传播手段的多元性。信息传递要能够得到他人的理解和领会,需要遵循一般传播规律和语言规范,这是“正当宣称”的要求。有效的沟通,关键在于网络宣传主体放下身段,主动与民众沟通,进而构建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沟通机制。疫情事关生死,民众迫切希望能及时掌握有效防治新冠肺炎的权威信息,对政府抱有强烈的期待。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各种传播渠道的特点,辅以有效的传播手段,满足民众对疫情防治信息的需求,通过宣传使民众了解疫情范围、危害程度、防治措施等信息,是疫情防控中信息治理的重点。

此次疫情中,为应对网络谣言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各类网络权威主体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网络宣传,恰如其分,各司其职,发挥了各自应有的功能。作为法理型权威的官方媒体和专业机构,以严谨的科学研究、规范的信息发布稳定人心,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各大新兴网络平台,以较为生动的叙述、贴近生活的网络语言,拓展了民众对疫情的理性认知。

此外,一些网民通过自媒体方式,展现了疫情严重地区的一手资料,使民众对疫情有了直观的认识,消除了过度紧张心理。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感人画面,通过网民的个人视角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旨在构建一个有效沟通的“理想沟通情境”,提升宣传的权威性,实现及时有效沟通。网络信息的有效治理,起到稳定民心、安抚人心的作用,更在全国上下凝聚起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战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讲师、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凤池)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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