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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网络 共铸诚信】筑牢制度基石,让“诚信之花”绽放网络世界

发布时间:2019-01-15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当前,我国网民规模已突破8亿,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网络失真失信不仅会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困扰,也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社会和谐。遏制网络乱象、加强诚信建设、共建法治化网络空间,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重大课题。

  法律法规筑“基” 托起网络诚信之“翼”

  网络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的支撑。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逐渐完善了诚信建设的法律基础,为依法办网、诚信用网提供了基本遵循。

  其中,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空间秩序的基础性法律,其中的若干条款对网络社会诚信建设有具体的、直接的要求。该法不仅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以依靠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延伸到网络社会、网络空间提供了法律依据。

  诚信是网络空间稳固、秩序与和谐的“凝合剂”,也是网络须臾不可离的“氧气”。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才能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网络环境,让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充满网络世界,让亿万网民共享风清气朗的网络精神家园。

  多方联动治“霾” 让“诚信之花”绽放网络世界

  有法可依是建设、维护网络诚信的基本前提,依法依规清除网络空间的“雾霾”则是让“诚信之花”开满网络空间的重要保障。网络空间的“清霾”和“立信”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离不开信用主体共同参与,只有有效联动、群策群力,才能切实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秩序。

  以近年来发展迅猛的电商领域为例,为有效整治虚假广告宣传、商家以次充好、恶意刷单刷评等失信乱象,政府部门和网络平台纷纷采取有效行动:2018年7月,商务部印发《2018年商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将电子商务列入信用工作重点领域,要求制定电子商务诚信企业评价办法等;2018年8月,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提出拟将基于平台商家经营历史、身份资质等维度评估其合规经营意愿与能力,并根据不同分值提供经营保障服务……

  随着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以及电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的积极履行,电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行业发展趋于规范,企业诚信意识得到提升,消费者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清朗网络空间,须以“积跬步”的姿态夯实网络诚信建设的法治根基,用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才能让网络空间更诚信,网民生活更幸福。(中国网信网 纪静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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