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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钦敏: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2-07-22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主任王钦敏在《中国网信》杂志2022年第4期发表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数字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实施“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务实举措,数字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根据《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创历史新高,在线政务服务进入全球领先水平,数字政府建设成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治理能力的重要驱动力量。

2022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1年4月25日,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开幕。

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目标,国家“十四五”规划作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部署安排,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全面数字化转型的新阶段。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同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建设数字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改善服务效能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在数字时代,各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都离不开信息化支撑。用好数字技术,可以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能力,增强部门协同监管能力,为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用好数字技术,可以更好解决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公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好数字技术,有助于推动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变革,重构数字时代新型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与活力的平衡发展。

政务服务升级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引擎

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进入一体化服务、数据共享利用、业务流程优化的新阶段。以国家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实名用户超过9.5亿,一大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在方便群众和企业异地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事项网上办已成为政务服务的主要方式。各地积极探索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等数字化改革,越来越多的地区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有效解决了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通过进一步深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拓展服务渠道,扩大公众和企业参与,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服务效果评估,推动政务服务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变。要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扩大“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加快急需事项的点对点跨省办理,促进生产要素充分流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2021年11月26日,2021(第十六届)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暨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专题论坛“数字政府服务与治理论坛”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

协同治理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方向

《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更多的国家开始关注通过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政府,解决协同治理问题。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治理中条块分割和流程不畅问题得到有效改观。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应用系统建设,推动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要面向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流程和事项标准化,推动各级政府从分散管理向协同治理、从线下服务向线上线下融合、从经验决策向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方向转变。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党和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着力推动部门数据向基层回流,推动基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切实解决好基层获取数据难的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要通过完善政府数据共享管理制度、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和业务协同流程等,更好适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数据利用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通过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从机制上解决好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问题,利用大数据推进管理和服务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同时,政务数据规模大、权威性强,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需要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妥善处理好数据利用与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等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并列,《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对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出明确要求,建立现代数据产权制度、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2021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颁布实施,为合规开发、安全利用数据提供了法律依据。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要坚持“赋能业务、促进流通、释放价值、保障安全”并举,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特别是要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统筹好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要结合地方数据利用和相关立法实践,加快研究界定数据要素市场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有效保护数据来源者、数据持有者、数据处理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快建立数据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用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手段,促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合规利用。

2020年7月4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工作人员正在对传来的无人机画面进行实时监控,提升城市治理“一站式”指挥调度。

制度创新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建设数字政府,需要加快构建促进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协作的制度体系。当前,浙江、福建等地制定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据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政府方面进行了制度性探索,也为国家层面开展制度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要深刻把握数字技术应用特征和发展规律,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相互促进,通过完善政府部门数字化职责与机构配置,构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要针对政务数据共享跨部门协调、政务流程再造和优化、数据治理和安全管理、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管等关键问题,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优化工作机制,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干部培训,解决好数字政府“应该怎么干,怎样能干好”等问题,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数字化能力。

以人民为中心是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导向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数字化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互联网迅速普及,新技术快速迭代和应用扩大了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数字设备可及性差异、数字技能与知识获取环境差异,加剧了不同个体之间的数字不均衡现象。在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同时,要更加关注数字鸿沟问题。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信息惠民、网络扶贫和电信普遍服务,在数字鸿沟治理方面一直走在国际前列。但也应该看到,数字鸿沟现象是一个持续存在和动态变化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建设普惠共享、公平可及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数字设备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发展,加快弥合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的“设施鸿沟”。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持续开展面向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不断缩小不同人群之间的“技能鸿沟”,提高全民数字化适应力和创造力。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我们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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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信》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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