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讲案例:班级群辱骂别人孩子,侵权!
发布时间:2022-08-15
孩子之间交往常会发生冲突,家长也常出于“护犊”之心介入其中。此时若无法理性处理,就容易令纠纷升级。在本期节目中,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助理任昱坤将为我们详细讲解一个“在班级群辱骂别人孩子构成侵权”的现实案例。
法官说法: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其名誉。对于未成年人,更应注意保护其隐私及心理健康,不应作出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作为家长,应当理性、谨慎并抱有最大的善意,去处理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要生硬地使用成年人的标准判断、评价其行为动机。被告使用不当用语对一名六岁儿童进行道德性评价,明显超出正常批评限度,显然会对原告的个人形象产生较大损害。即使原告存在一些偏差行为,此处理方式也属不当,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