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保密工作形势发展要求 进一步完善国家保密法治体系
发布时间:2023-11-03
为适应保密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再次迎来修订。此次保密法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对保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有力促进我国保密事业发展、完善国家保密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保密法于1988年制定、2010年第一次修订,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保密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速形成。党的二十大从“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高度,对“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作出新部署。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需要修改和完善保密法。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保密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修订保密法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加固保密防线,推动新时代保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保密法修订草案认真总结了我国保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以立法形式破解制约保密工作的瓶颈性问题,内容全面,结构合理,体系完整,强化了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保密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的职责为研究提出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及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保密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保密工作应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强化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依法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保密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保密管理体制机制,规定要从加强保密宣传教育、鼓励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多管齐下。保密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将保密工作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社会保密意识;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保密技术产业,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强化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明确将保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机关和单位要从预算和年度收支计划等方面保障所需经费。聚焦实际问题回应社会需要,
细化管理要求健全管理制度
定密权限有严格的边界和限制,规范定密权限是依法精准定密的重要前提。保密法修订草案新增规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予有关机关、单位定密权限,解决个别单位定密授权主体不明确等问题。新增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细化了保密期限已满,自行解密的相关规定。
保密技术产品是国家保密科技水平的直接体现,反映了对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和保障水平。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保密技术产品将为维护国家秘密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保密法修订草案新增国家建立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抽检、复检制度。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授权的机构应对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进行检测。 数据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重要表现之一。各国均从数据控制和管理等方面通过立法的方式捍卫其数据主权。针对实践中网络安全保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保密法修订草案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或者将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接入公共信息网络等行为。政务信息网络整合共享了大量政务数据,保密法修订草案规定,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安全保密防控机制,加强数据安全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范泄密风险。 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接触、知悉、处理大量国家秘密,一旦产生泄密风险,将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巨大损失。保密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保密管理能力,涉密军事设施建设单位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取得保密资质。保密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制度,规定涉密人员在脱密期结束后应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规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总之,保密法的修订,是在法治轨道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立法实践。修订后的保密法,必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密法治保障。(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研究员)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